資訊科技的革命 到底會給社會帶來怎樣的衝擊 更多的科技新貴? 更大的貧富差距? 更方便的資訊流通? 還是更嚴密的數位內容管制? 傳統的法律體系 能不能因應這樣的變化? 傳統的民主理論 是否面臨全新的挑戰? 在這裡 我們不是單方面關心資訊科技的變革 我們更在乎 新科技所帶來 新的法律問題 新的人權問題 新的社會分配問題 這個工作營 歡迎對法律 社會 政治 科技有興趣的人 和來自國內外的專家朋友 一起尋找 一個新型態的民主社會
台灣資訊產業發達,但資訊科技所影響的不只是產業經濟,也為我們的日常生活以及人際互動帶來各種不同的改變,有些改變帶來更多便利,有些改變則在帶來便利之餘也帶來新型態的控制,我們的個人資料、就醫紀錄、消費偏好、搭乘大眾交通工具習慣等,在這個消費社會中,無一不可被轉換為商品,在資訊社會中,控制、影響我們生活的來源不只是傳統的國家權力,也來自信用卡發卡組織、國內外的業界龍頭。傳統的民主理論主要處理國家與公民之間的關係,國家權力雖可依法進行管制,公民則透過政治權利的行使監督並制衡政府。但在資訊社會中既然管制我們的不只是公權力,也來自私人企業、甚至是國際性的私人企業,公民如何監督與制衡這些力量?
除此之外,我們也關注資訊產業所引出的分配問題。資訊產業的主要根基之一是所謂的「智慧財產權」,其基本假設是認為有財產權的保障才能提供人們創作的動機。在實際的運作上,創作者(如軟體工程師、甚至是大學教授)多半在雇用契約中即約定他們在受雇期間的作品與發明財產權都歸雇主所有,因此這些財產權的保障往往不是給予創作者創作的動機而是保障業者/雇主的投資。另一方面,近年來網際網路的發達也讓自由軟體與開放內容(如維基百科)的發展也挑戰了所為人們只有在利之所趨的情況之下才會從事創作的這一個假設。財產權決定社會資源的分配方式,自然也是民主社會的重要課題,在資訊社會中,什麼樣的資源分配方式才是合理的?什麼樣的資源分配方式真正有利於人際互動與思想交流?
我們希望這個工作營可以提供一個機會讓台灣不只是在資訊產業在世界上居領先地位,也希望相關的民主理論與市民社會實踐可以與之並駕齊驅。
工作營
三天的場次以對話的方式分別討論三個主題:公開演講:The Man who mistook his wife for a Book
人如何「擁有」知識與文化?由印度學者 Lawrence Liang 與聽眾討論並一起重新思考西方自由主義傳統下的財產權觀念工作營
公開演講
以上資訊視報名情況及學員組成將再行調整
學員必填姓名、性別、年齡、最高學歷、現職,並回答以下問題:
學員請提供推薦人一名、請說明您與推薦人的關係(指導教授、雇主、朋友等)及推薦人的聯絡方式(電話及/或 email)
陳舜伶
哈佛法學院博士候選人,主要研究興趣為社會運動及相關的社群形成過程與內部規範結構,包括原住民族權利運動與自由軟體、維基百科等虛擬社群。
莊庭瑞
中央研究院資訊科學研究所副研究員,台灣「創用 CC」計畫 (Cerative Commons Taiwan) 主持人。
7/29 劉靜怡
台灣大學國家發展所副教授,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譯作「網路自由與法律(Code and Other Laws in Cyberspace)」是譯自 Lawrence Lessig Code V.2 的 第一版。
7/30 洪朝貴
樹德科技大學資訊工程學系副教授,台灣自由軟體運動主要推手。
講者:Lawrence Liang
Lawrence Liang 是印度 Bangalore 另類法律論壇 (Alternative Law Forum, ALF) 的共同創辦人與研究員,ALF 是一非營利性的組織,由律師、學者、媒體工作者共同經營和法律、合法性與權力相關的各種議題。Lawrence Liang 的主要研究興趣是法律、科技與文化、以及和著作權有關的政治。Lawrence Liang 著有「開放內容授權方式指南 (A Guide to Open Content Licenses)」以及「大家都在看:性、法律、錄影帶 (The Public is Watching: Sex, Laws and Videotape)」 等書。Lawrence Liang 也是 印度 Bangalore 國立法律學院 (National Law School) 和 Chennai 亞洲新聞學院 (Asian College of Journalism) 的客座講師,同時是國際性組織 iCommons 的理事。